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用农药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按照标签或者使用说明书要求,安全合理使用卫生用农药提供法治保障,日前,海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卫生用农药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海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龙背村路华联商厦BHG生活超市开展卫生用农药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通过现场集中普法,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展开。普法活动以卫生用农药为主线,现场发放《家居害虫防治ABC》《图画农药那些事儿》等农药科普系列宣传材料,现场对群众的问题予以一一解答。有不少群众称:“农药都是有毒的,危险很大,自家孩子用的都是孕妇可用的驱蚊液,是那种纯天然的很安全,不属于农药范畴。”执法人员当场向群众普法宣传,首先,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农办法函〔2021〕19号)已经明确,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其次,依据《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二)项其中规定卫生用农药标签中不得标注适用于儿童、孕妇、过敏者等特殊人群的文字、符号、图形等。最后,无论是卫生用农药还是普通农药都是经过层层质检,全流程可追溯的。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标签及说明书合规的农药产品,并按照农药的相关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及注意事项的相关提示使用农药是具有保障。
通过此次宣传普法活动,让群众转变了觉得自己不养花种地就不会接触农药的想法,并树立了选购正规卫生用农药并按相关要求使用,农药其实并不可怕的认知。
市民杨庆慧听了宣传讲解后表示,以后在采购相关用品的时候,一定会按产品的相关标识和使用方法使用。
当天,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还对超市所售卖的各类卫生用农药进行了检查。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贾伯海告诉记者:“海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整个夏季都在开展卫生用农药的专项检查工作。目前,已对全辖区内整个大型的商场超市、农药经营企业、个体商户等涉及到卫生用农药的经营场所,都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去经营卫生用农药的行为,我们依法给予了责令改正,后期如果再发现违法行为,我们将严厉查处。”
下一步,海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将持续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农药进行全程可追溯式执法监管,并紧跟现有“互联网+”的大形势予以线上线下两手抓,进一步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对网络平台进行联动监管,为群众安全使用农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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